刊登日期: | 2020/11/30 |
發文日期: | 2020/11/10 |
發文文號: | 府商都字第1091299483B號 |
主旨: | 公告「變更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(第四次通盤檢討)(另案報請核定變更計畫編號第2案)(訂正書圖不符部分)案」計畫書、圖,並自民國109年11月11日零時起發布實施。 |
發文機關: | 苗栗縣政府 |
依據: | 一、都市計畫法第21條。 二、內政部109年10月28日內授營都字第1090818465號函。 |
公告事項: | 一、本計畫書、圖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9年9月8日第976次會議審決,並經內政部109年10月28日內授營都字第1090818465號函核定在案。 二、本案計畫書、圖自民國109年11月11日零時起發布實施,計畫範圍內土地應依本計畫書圖內容、都市計畫法、建築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實施建築管理。 三、需閱覽本計畫書、圖者,請至本縣頭份市公所、竹南鎮公所或本府工商發展處(都市計畫科)閱覽(亦可上網閱覽,網址:http://urbanplanning.miaoli.gov.tw/upmiaoli/urbanplan01/05.aspx)。 四、張貼公告書圖期間自發布實施日起30天。 |